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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河保护法施行三年 中国母亲河实现“高质量功能性不断流”

04-01 HaiPress

中新社西宁4月1日电 (祁增蓓)2026年4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》(以下简称“黄河保护法”)正式施行三年。记者从中国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黄委”)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获悉,在法治护航下,黄河已从单纯“有水流动”的“物理不断流”,迈向兼顾生态、供水、防洪多重功能的“高质量功能性不断流”新阶段。

2025年9月20日,航拍黄河源头鄂陵湖静谧柔美,秋意正浓。(无人机照片) 马铭言 摄

黄河是中国第二长河、世界第五长河,被誉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。20世纪70年代起,黄河频繁出现断流。1972年至1999年的28年间,黄河有22年发生断流,1997年断流时长达到226天,断流河道长704千米,全年330天河水未能入海。2025年8月12日,黄委发布消息称,黄河已实现自1999年以来连续26年不断流。

黄河保护法实施后,黄委依法开展生态流量监测、排污口整治、水沙调控等工作,仅一年就排查整治8万余个入河排污口,清理固体废物超1亿吨,严控农业面源污染,持续保障流域水质安全,让黄河“流得清”。

2025年4月12日,航拍青海省贵德县黄河岸畔春意盎然。(无人机照片) 马铭言 摄

同时,沿黄地区生态修复力度不断加大。2023年,中国沿黄九省(区)造林超2500万亩,从上游水源涵养到下游湿地修复,构建起全域生态屏障。

数据显示,截至2025年,黄河流域累计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.05万平方千米。2023年至2025年,黄河上、中游水土流失面积累计分别减少0.48万平方千米和0.57万平方千米,水土保持率分别提升1.12、1.65个百分点。

“十四五”以来,黄河累计向河口三角洲、华北地下水超采区、乌梁素海生态补水超75亿立方米,助力京杭大运河连续4年全线水流贯通。即便在重要支流沁河来水偏枯八成的情况下,仍能通过精细化调度保持水流,支撑流域12%人口、17%耕地的用水需求。

2025年4月12日,航拍青海省贵德县黄河岸畔春意盎然。(无人机照片) 马铭言 摄

作为黄河“水塔”和“沙源”,上中游地区依托龙羊峡、刘家峡等水库实施联合调度,精准分配水量;区域建成的5.8万座淤地坝,累计拦沙74亿吨,既锁住入黄沙量,又形成“淤地坝田”用于耕种,实现生态固沙、防洪减灾与农业增收的多重效益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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